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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醫學倫理及人體試驗委員會審查收費標準

發文單位: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發文日期及字號:中華民國107年11月15日 桃醫教字第1073907017號

主旨:檢送本院醫學倫理及人體試驗委員會審查收費標準,敬請惠予公告週知,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院桃醫教字第1073905836號以及本會107年度第5次會議決議,調整本會各類案件審查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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