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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辦理本校第12任校長遴選委員會之本學院各類代表候選人選舉事宜

發文單位:生命科學院

發文日期及字號:中華民國115年01月06日 海生院內字第115001號

主旨:辦理本校第12任校長遴選委員會之本學院各類代表候選人選舉事宜,請本學院專任教師(含休假研究及借調之教師)出席投票,投票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1. 本校校長任期將於116年3月10日屆滿,依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及本校校長遴選辦法(以下簡稱遴選辦法)第2條規定略以,本校校長任期屆滿10個月前,應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爰本校應於115年5月11日前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辦理本校校長遴選相關事宜。
  2. 依遴選辦法第2條規定,本學院應推薦教師代表候選人2至3人、校友代表候選人2人、社會公正人士代表候選人2人,任一性別候選人至少1人,送請校務會議複選產生之。
  3. 有關投開票相關事宜如下:
    (一)選舉方式:採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方式行之,每人領取3張選票。3張選票應圈選人數依序為3人(教師代表)、2人(校友代表)及2人(社會公正人士代表)。
    (二)投票時間:115年1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5年1月14日(星期三)中午12時。
    (三)投票地點:本學院辦公室(生命科學院館310室)。
    (四)領取選票:請選舉人親自至投票地點簽領選票及投票,若有不克參加情形者,可委託代為投票,但以代理1人為限(委託書詳附件一)。
    (五)選務規則:選舉當選名次,按應選出名額之得票多寡為序,但不同性別之保障名額至少1人;票數相同者超過應選名額時,參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7條規定精神,由監票人員推派代表當場以抽籤定之。 (六)開票時間:115年1月14日(星期三)下午2時,於本學院遠距同步講演廳(生命科學院館307室)公開開票,並公開宣佈選舉結果。
    (七)監票人員:本學院院長及各系所主管。
  4. 檢附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代表候選人簡要資料供參(詳附件二)(因個資保護,附件略
  5. 有任何疑問請洽詢分機5002,徐志宏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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