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編訂「臨床診斷檢驗實驗室生物安全指引」
|
發文單位:教育部 發文日期及字號:中華民國111年4月1日 臺教資(六)字第1110033294號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編訂「臨床診斷檢驗實驗室生物安全指引」,已置於該署全球資訊網,請轉知所轄管(屬)設置單位/實驗室,請查照。 說明:
|
|
發文單位:教育部 發文日期及字號:中華民國111年4月1日 臺教資(六)字第1110033294號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編訂「臨床診斷檢驗實驗室生物安全指引」,已置於該署全球資訊網,請轉知所轄管(屬)設置單位/實驗室,請查照。 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