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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查核作業要點」第3點、第6點、第7點修正案

發文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發文日期及字號:中華民國106年07月21日 臺教高(五)字第1060093171C號

主旨:「教育部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查核作業要點」第3點、第6點、第7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6年7月21日以臺教高(五)字第1060093171B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06年9月1日生效,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說明:

  1. 106年度本部查核作業係委託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辦理,有關查核申請說明會及查核規範等相關資訊,將公告於大專校院研究倫理審查組織查核辦公室網頁(http://hrpp.iias.sinica.edu.tw/home/)提供各校查詢。
  2. 倘對旨揭規定或網站內容有相關問題,請逕向查核辦公室洽詢,電話:02-27377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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