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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農學會自即日起受理115年各種獎學金申請

發文單位:社團法人台灣農學會

發文日期及字號:中華民國115年09月11日 (115)農學字第1150103031號

主旨:本會自即日起受理115年各種獎學金申請,敬請惠予公告並推薦人選,請查照。

說明:

  1. 本會本(115)年度各種獎學金獎勵對象,請參照給獎對象一覽表。
  2. 申請第一類別獎學金者,申請人同時須具備本會各種獎學金獎金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之各項條件:
    1. 農業相關系所之大學部3年級(含)以上和研究所(碩士班及博士班)2年級(含)以上學生、五年制專科學校五年級學生。
    2. 學業成績主修科平均在80分以上者(應檢具「上一學年度」之上下學期成績單)。
    3. 在校操行成績80分以上或無懲處紀錄者(需提供證明文件)。
  3. 申請第二類別「財團法人大成文教基金會勤學獎學金」者,申請人同時具備下列(一)(二)條件:
    1. 凡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部之畜牧(產)、動物科學、獸醫、獸病等學系之2年級以上大學生、研究生,以及從事畜產食品相關研究專題之食品所研究生(進修部、在職專班均不適用)。
    2. 成績標準:(兩項條件均須符合方得申請)
      1. 大學部,其大學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者;研究生,其研究所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者。
      2. 在校無懲處紀錄者。
    3. 申請者如領有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者優先審核,如無前述證明,而有父母雙亡、單親家庭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等導致生活發生困難者,亦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併同申請。
  4. 以上獎學金申請每人以1種為限,超過者,恕不受理。申請人請至本會網站(https://www.aat.org.tw,首頁\各種獎項\獎項申請;或http://goo.gl/Us61tf)填寫資料,列印附件檔案(推薦/申請表),經申請人及推薦單位簽章後,將推薦/申請表、成績單及操行證明等資料,於本年10月15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寄至臺北市大安區(106018)溫州街14號2樓,台灣農學會收,逾期恕不受理。
  5. 檢送本會各種獎學金獎金管理辦法、財團法人大成文教基金會勤學獎學金申請辦法及給獎對象一覽表各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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