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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院辦理112年「基因重組」「感染性生物材料實驗」及「動物實驗」相關同意書審查事宜

主旨:為配合國科會及農委會計畫申請,本學院辦理112年「基因重組」「感染性生物材料實驗」及「動物實驗」相關同意書審查事宜。

說明:

  1. 研提計劃如涉及基因重組及感染性生物材料實驗,請依補助單位要求,提交下列同意書或申請書至本學院辦公室(生命科學院館310室):
    1. 基因操作實驗,應提交「基因重組實驗申請同意書」。
    2. 輸入輸出BSL2以上之感染性生物,應提交「感染性生物材料輸出(入)申請書」「感染性生物材料異動申請書」。
    3. 使用感染性生物材料進行實驗,應提交「生物材料使用同意書」。
    4. 如欲在老師個人實驗室進行BSL2實驗,請先向本學院生物安全委員會申請BSL2級實驗室生物安全等級鑑定。
    5. 本學院將先核發收件證明供老師提送計畫,俟生物安全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再核發同意書。
    6. 自本年度開始,申請時應檢附實驗室負責人、生物材料管理人及參與學生取得4小時生物安全及生物保全基本課程證明,相關課程請至本學院生安會網頁查詢(https://cls.ntou.edu.tw/p/412-1038-10741.php?Lang=zh-tw)。
  2. 如涉及脊椎動物(含魚類)實驗,應提交「動物實驗申請表」,本學院將先核發收件證明供老師提送計畫,俟本學院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再核發同意書。
  3. 請勿延用舊式表格,最新表格及填表說明請逕自本學院網站(https://cls.ntou.edu.tw/)→學術研究→各種審查委員會欄下載。
  4. 以上申請案於12月10日以後送件者,將於113年1月再統一辦理審查,不再隨到隨審,以避免影響審查委員日常教學研究。
  5. 聯絡人:徐志宏,分機: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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