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教育部
發文日期及字號:中華民國111年9月5日 臺教資(六)字第1110086652號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修訂「感染性生物材料暨傳染病檢體輸出入管理規定」,請轉知所轄屬(管)設置單位遵照辦理,請查照。
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