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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2021年版)」

發文單位: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發文日期及字號:中華民國110年5月21日 疾管感字第1100500153號

主旨:有關本署「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2021年版)已公布於本署全球資訊網,請轉知所轄設置單位,請查照。

說明:

  1. 請逕至本署全球資訊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實驗室生物安全〉實驗室生物安全技術規範及指引專區之「1-實驗室生物安全」點選查閱旨揭規範。
  2. 原「生物安全第一等級至第三等級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及「動物生物安全第一等級至第三等級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已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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