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111年5月4日發布「指定動物傳染病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
發文單位:教育部
發文日期及字號:中華民國111年5月9日 臺教資(六)字第1110045480號
主旨: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發布「指定動物傳染病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該會111年5月4日農防字第1111471157A號書函辦理。
該會規劃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2條之1第1項規定,公告「非洲豬瘟」為指定公告之動物傳染病。未來持有、使用非洲豬瘟生物樣材之實驗室,應符合旨揭規範。
檢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來函及相關附件。
附件一 農委會111.5.4書函.PDF
附件二 指定動物傳染病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規定pdf檔.pdf
附件三 提要表odf檔.odt
附件四 發布令pdf檔.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