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教育部
發文日期及字號:中華民國106年08月23日 臺教資(六)字第1060120751號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有關「持有、保存或處分感染性生物材料之核備流程」業於106年8月21日修訂為「持有、保存或處分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規定」,請查照。
說明: